家校安全协议书

发布时间:2021-09-02
家校安全协议书

家校安全协议书

 

  为了保障你的孩子在校内外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促进孩子健康成长,特与贵家长制订如下协议:

 

  1、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 

  2、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,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及时掌握子女上学、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。

 

  3、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、参加集体活动、饮食、用电、防火、防溺水、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,严禁孩子驾骑摩托车,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,防止安全事故发生。

 

  4、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。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、双休日、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(如外出游泳、郊游、进入“三厅二室一网吧、会见网友”等),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,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。

 

  5、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暴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,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。

 

  6、对子女夜不归宿、旷课、逃课、吸烟、喝酒、打架斗殴、偷盗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,并加以管教。

 

  7、教育自己的子女爱护学校所有公物和设施,如有破坏行为,则照价加倍赔偿。

 

  8、教育子女不进入在建工地,不攀爬、跳跃学校设施高处,在宿舍内文明住宿,不做危险的事情。

 

  9、教育子女自觉理财,不吃零食,不吃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,不将零食带进校园,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。

 

  10、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、寝害时,应及时与学校、公安机关取得联系,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
 

  11、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,子女因家中有事,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,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,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,学生因事不能及时到校的,请家长主动与班主任联系。如学生在规定的放假时间未返家,家长应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。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。

 

  12、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,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。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。家长或监护人应积主动地与学校、老师经常联系,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
 

  生命最宝贵,安全重如山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为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。

 

  家长签字:

 

  学生签字: